见证亲子鉴定 男子认下生女发表时间:2023-05-15 14:43 同居后生下女儿,却发现孩子亲生父亲已婚,故诉至法院为女儿索要180万抚养费。一审法院经过鉴定确定张先生与女儿的亲子关系,但其却以自己有病不能生育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并提起上诉。为此,二中院日前首次尝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亲子鉴定,再次确定张先生与女儿的亲子关系。 2010年,李女士与张先生相识并同居,一年后,女儿小妮(化名)出生。李女士称,直到女儿出生,她才发现张先生已经结婚,遂提出分手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先生一次性给付女儿18周岁前的抚养费180余万元。张先生却否认与李女士有同居关系,并对与小妮的亲子关系提出质疑。 今年10月,张先生和李女士在法官带领下前往鉴定机构,全程见证DNA提取、扩增、分型等各个环节,并当场拿到DNA分型图谱和基本鉴定意见。鉴定人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鉴定过程,并就专业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结果再次证明小妮是张先生的亲生女儿。 眼见为实,我服!老天还给我送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张先生从亲子鉴定机构出来时表示,将会支付抚养费给女儿小妮。 上一篇长沙上户口亲子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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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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